一、学院名称: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东门龙塘合马路18号
五、招生录取规则
1、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遵循“公开竞争、公开选拔、公开透明”;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原则;坚持行政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
2、单独招生试点工作严格按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1]6号)和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等8所高等职业院校2011年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招委[2011]5号)文件规定执行。
3、体检要求:参加2011年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
4、单独招生试点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阳光工程”招生政策。
六、招生对象
具有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高中学业水平等次在合格及以上、已取得考生号的安徽省文理科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已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复转军人。
七、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层次 |
招生 类别 |
计划数 |
1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
3 |
专科 |
理科 |
100 |
2 |
建筑工程技术 |
3 |
专科 |
理科 |
100 |
3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专科 |
理科 |
100 |
4 |
市政工程技术 |
3 |
专科 |
理科 |
100 |
5 |
城市水利 |
3 |
专科 |
理科 |
70 |
6 |
应用电子技术 |
3 |
专科 |
理科 |
70 |
7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专科 |
理科 |
70 |
8 |
物流管理 |
3 |
专科 |
文科 |
70 |
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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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80 |
八、报名时间:2011年4月22日~5月10日。
九、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218.23.105.20:8088/webzsbm/default.asp)报名。
十、资格审核及考核:在安徽省教育厅指导下,学院借助安徽省教育厅相关信息平台对申请人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依据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原始成绩按照招生计划数与综合素质测试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单科顺序排列:技术素养、科学基础、人文与社会基础、语文、数学、外语)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资格。获得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于5月13日前在我院校园网上公布。
5月15日上午9:00~11:00在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内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十一、录取:学院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总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专业服从志愿录取。
十二、颁发证书: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校名为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十三、收费标准:我院严格执行安徽省物价部门所核定的收费标准。
1、学费收取标准每生每学年:理科3900元,文科3500元。
2、学生公寓收费标准:800元/学年。
3、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安徽省有关最新文件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合肥市东门龙塘合马路18号,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邮编:231603
2、联系电话:0551-7316800、7316958、7316888、7316808
3、传真:0551-7316958(招生办)
4、网址:http://www.ahsdxy.ah.edu.cn
电子信箱: ahsdd@163.com
5、招生部门:学生处(招生办)
十五、其他须知
学院是一所有59年办学历史、以工科为主,占地1040亩;全日制在校生11000余人;近年来学院先后荣获“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全国水利系统文明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05~207年获“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2008~2010年获“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称号。
学院开设有水利、资源与环境、建筑、市政、机电、机械、电子信息、管理工程等八大类40余个普通专科专业;
学院建有一整套《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特困生分类予以奖励和资助,不让任何一位被录取的新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1、奖助学金: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学院实行学生量化考核,并按学生在校德、智、体等综合测评成绩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
2、特困补助:学院每年从学费中提取部分资金资助特困学生。
3、缓交学费:对于家庭确实贫困、一时难以缴齐学费的困难新生,学生在入学时可持当地相关部门的困难证明向学院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
4、助学贷款: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贫困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院给予积极协助。
5、勤工俭学:学院积极为特困生提供勤工俭学机会。